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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报名!2019年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开始申报啦!发表时间:2019-08-06 21:39:56来源:榆林微讯根据《关于印发<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榆宣发〔2015〕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18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情况,现将2019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全市民间组织、个人运营的优秀新媒体平台。主要包括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和APP等。 二、申报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新媒体平台均可申报专项资金 1.网站:经常转载、发布宣传榆林正能量的稿件,每日访问量在3000次以上。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 2.论坛:在线人数多,有专职人员对网贴内容进行审核管理,每日访问量在2000次以上。 3.微博/微信:致力于传播正能量,粉丝数量在1万以上,发布消息平均阅读量在500次以上,以原创内容居多,活跃度高。日常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 4.APP:传播网络好声音,下载量1000次以上。 三、项目内容
四、申报程序 (一)报送材料(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 请有申报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方,结合项目内容,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制定申报项目方案,填写《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和项目方案电子版发至xgky0201@163.com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市委网信办(榆林市高新区新闻大厦西11楼办公室)。申报项目方案要围绕项目内容,精心策划,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内容包括宣传形式、宣传时间、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可行性分析等,同时要结合自身优势,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网络公益等相关内容,制作短视频、微动漫、H5、图解等新媒体作品,每个申报方制作不少于1件一并报送,作为此次评审扶持的重要依据。如申报方已获得2018年度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帮扶,需提交2018年工作总结,总结包括项目开展情况,具体发布稿件数量以及稿件点击量阅读数等,并附相关截图。 (二)初审(2019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市委网信办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形的不予资助,并取消其本年度申报资格。 1.已经获得其他财政专项资助; 2.曾发布恶意诽谤、造谣等信息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利用虚假“粉丝数”骗取资金; 4.获得2018年榆林市新媒体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帮扶,但未按照申报项目方案开展工作。 (三)复审(2019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市委网信办收集整理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会上,各申报方要准备PPT,进行5分钟左右的项目方案阐述,内容包括平台运营情况(粉丝数、日常推送信息内容、2018年度宣传项目开展情况等,同时展示各申报方制作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及网络公益等相关内容短视频、微动漫、H5、图解等新媒体作品)。重点介绍2019年度申报项目(宣传形式、宣传时间、预期效果、存在问题、可行性分析等)。市委网信办将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最终资助项目及额度。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新媒体扶持申报工作,动员辖区各类新媒体平台积极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方案、预期效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可行性。 2.申报方要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策划,制定具体项目方案,可通过微视频、H5和动画动漫等形式多样的传播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榆林好声音。 3.此次受到扶持的新媒体,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方案进行实施,要坚持移动优先、视频优先、互动优先,形成有亮点、有规模、有影响的网上宣传,不断提升网上宣传的到达率、阅读率、点赞率。对未按照申报方案实施的将收回扶持资金,以后不予扶持。 本通知及申报表可在wenming177@163.com邮箱中下载,邮箱密码为asdf1234。 联系人: 王彩玲 6662191 18220256252 徐艳艳666219118509127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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