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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发表时间:2018-03-09 12:14:00来源:榆林市教育局榆区政教发〔2017〕108 号 关于印发《2017 年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 年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贯彻执行。 榆阳区教育局 2017 年 5 月 17 日 2017 年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推动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结合榆林城区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1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生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榆林实验小学位于青山路 2 号,招收 6 个班、348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建榆路沿柳营西路至文化南路以东,常乐路以西,青山路(含长青小区)以南,榆阳西路以北。 榆林市第十一中学小学部位于八狮上巷,招收 4 个班、232名学生。招生范围是南大街以东,东城墙到城豁口再沿金华路至曙光巷以西,瓦窑沟上巷以南,万佛楼上巷至城墙外沿榆阳河沙畔以北。 榆林市第一小学位于新楼中巷 19 号,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长城中路以东,南大街以西,胜利中巷和钟楼下巷以南,常官中、下巷以北。 榆林市第二小学位于北大街 280 号,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长城路沿广榆路至湖滨南路以东,东城墙沿东岳南路至望湖西路以西,望湖西路以南,瓦窑沟巷、胜利中巷、钟楼下巷以北。 榆林市第三小学位于四方台前巷 4 号,招收 6 个班、372名学生。招生范围是长城路沿榆阳路至肤施路以东,金沙南路以西(不含秦庄梁和秦庄则),常官中、下巷、万佛楼上巷至城墙外到榆阳河沙畔以南,校场路沿上郡路至校场东路以北。 榆林市第四小学位于长城南路与校场路东南角,招收 4 个班、248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以东,榆阳路以南,肤施路沿校场路到上郡路以西,富康路以北。 榆林市第五小学位于驼峰中路 6 号,招收 4 个班、248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东城墙以东,正阳巷、兴达巷和银沙路以西,望湖路以南,城豁口沿金华路以北。 榆林市第六小学位于上郡南路 74 号,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以东,上郡路沿夏洲路至小康路以西,富康路以南,开光路沿上郡路至榆佳路以北。 榆林市第七小学位于金沙北路、市五中对面,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长虹南路以东,福利路(金沙二路)以西,恒安路以南,望湖东路以北。 榆林市第八小学位于金沙中路东、金苑小区北,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银沙路、兴达巷和金沙路以东,福利路(金沙二路)以西,望湖东路以南,育才路、兴中路和桃园路以北。 榆林市第九小学位于航宇路艺苑路 4 号,招收 8 个班、496名学生。招生范围是航宇路以东,榆溪河以西,榆阳西路以南,富康路以北。 榆林市第十小学位于金沙南路、紧邻金沙小区,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曙光巷沿金华路到正阳巷以东,钟家沟(含钟家沟)以西,兴中路、育才路以南,榆阳河沙畔(含南峁庄)以北。 榆林市第十一小学位于东沙公租房西、市一中西北角,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湖滨北路以东,恒安路至六中北墙以北。 榆林市第十二小学位于农垦花园西北处,招收 6 个班、372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南(不含口则队村),榆林农校以北(不含农垦花园小区)。 榆林市第十三小学位于麻地湾恒泰驾校北边,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以东,榆溪河以西,迎宾大道以北。 榆林市第十四小学位于金沙路与怀德路交汇处,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上郡路沿夏洲路至小康路以东,校场东路沿金沙南路至榆阳河(含秦庄梁、秦庄则和金刚寺,不含南峁庄)以南,榆佳路以北。 榆林市第十五小学位于榆林市第七中学对面,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以东,航宇路沿富康路至榆溪河以西,泰安路沿文化路至永安路以南,沙河以北。 榆林市第十六小学位于金都名仕小区西侧,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以东,湖滨北路、湖滨南路沿广榆路至长城路以西,环城北路沿长城北路至玉景湾小区(不含玉景湾小区)以南,人民中路以北。 榆林市第十七小学位于柳营西路精华王子酒店西侧,招收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沿区政府北门至火车道以东,文化路沿青山西路至建榆路再沿柳营西路至文化路以西,保宁西路以南,榆阳西路以北。 榆林市第十八小学位于榆林市康安路 1 号,招收 6 个班、372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阳西路、区政府以南,永安路沿文化南路至泰安路再沿榆林大道至沙河(含榆阳镇尤家峁村)以北,航宇路西。 榆林市第十九小学位于青云镇刘家洼村,招收 6 个班、372名学生。招生范围是上郡路以东,榆佳路以南。 榆林市第二十小学位于长城路妇产医院西侧,招收 4 个班、248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沙畔(含德昌南巷)以东,长城路以西,榆阳中路以北,人民路以南(含芹涧路至麻地湾路以东,榆溪河以西区域)。 榆林市第二十一小学位于榆林市苏州中学院内,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火车道以东,常乐北路以西,保宁路以北,崇文路以南(含农垦花园小区)。 榆林市星元小学位于常乐路 34 号,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常乐北路沿保宁中路至文化路再沿青山路至常乐北路以东(不含长青小区),榆溪河沙畔(不含德昌南巷)至芹涧路以西,崇文路以南,榆阳西路以北。 榆林市逸夫小学位于红山中路,招收 6 个班、372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湖滨北路、湖滨南路以东,长虹路、长虹南路以西,恒安路沿六中北墙到湖滨北路以南,望湖路以北。 榆阳镇中心小学位于榆阳镇北岳庙村,招收 2 个班、124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以东,湖滨北路(白龙王庙)以西,玉景湾小区(含玉景湾小区)以北。 榆阳镇王家楼小学位于文化北路康庄路 1 号,招收 4 个班、248 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林大道以东,沿芹涧路沿麻地湾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崇文路以北。 榆阳镇流水沟小学位于榆阳镇流水沟村,招收 2 个班、124名学生。招生范围是榆溪河以东,上郡路以西,开光路以南。 四、招生规程 (一)资格审查: 第一阶段:6 月 10 日至 6 月 11 日,学校审核以下四种类型适龄儿童入学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3.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均为榆阳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商品房购房网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和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和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含租赁、购买合同),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第二阶段:6 月 12 日至 6 月 14 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城区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阶段:6 月 15 日至 6 月 19 日,非榆阳户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申请表》,并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或网签商品房购房合同)、榆林城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榆林城区现居住地社区或村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息核对: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办事处协同学校组织专人入户调查核实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基本信息将录入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三)网上报名:7 月 10 日至 7 月 14 日,录入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登录榆阳教育网(http://www.yuyangedu.net)进行网上报名,未报名者,学校不予录取。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7 月 17 日至 7 月 18 日,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以下四种类型适龄儿童,如本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余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按批次优先原则,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采用电子派位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1.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但适龄儿童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3.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但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和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和政府租购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适龄儿童。 第二阶段:8 月 24 日至 8 月 25 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以下两种类型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且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户籍均不在学校片区内的榆阳户籍适龄儿童。 2.非榆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拥有直接和政府购买的经适房,直接和政府租购的公租房或廉租房者除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8月 26 日下午至 8 月 27 日上午,学校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于 8 月 27 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或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第四阶段: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 8 月 28 日到录取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严格按照招生规程,如期开展工作。进行电子派位的学校,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市区教育局人员、新闻媒体和家长参与监督。 2.资格审核期间,各学校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单位,严格审核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如发现证件虚假或与要求不符者,适龄儿童基本信息一律不得录入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基础数据库。如因资审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基础数据库录入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照顾关系违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捐资、征地等名义与学校联系招生。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格问责学校相关责任人员。 4.各学校必须在每个阶段录取结束后,及时公布录取适龄儿童名单和学位空余情况。 六、相关说明 1.通过摸底统计,今年榆林城区各片区新入学适龄儿童人数较去年大幅增长,城区小学整体压力巨大。为妥善安排新生入学,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将调配到城区和周边乡镇有空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青云中心小学、刘官寨九年一贯制学校、牛家梁明德小学)就读,希望进城务工人员合理选择居住区域,并理性签订租赁期限。 2.转业军人须提供部队转业证明,驻榆部队现役军人须提供现役证明,烈士遗属须提供烈士证明,孤儿须提供父母死亡证明,引进高端人才和突出贡献人员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经核查属实后,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3.在青云镇尤家湾村、崔家畔村和刘家坬村居住的,到刘家坬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跳沟村、泥沟则村居住的,到跳沟则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长城路办事处榆阳东村、永乐西村、永乐东村、五雷沟村和金刚寺村居住的,到永乐东村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新乐村、榆阳西村和广济南村居住的,到新乐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广济北村、广榆村和官井滩村居住的,到官井滩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沙河口村、流水沟村和杏墕村居住的,到流水沟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吴家梁村和北岳庙村居住的,到北岳庙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王家楼村居住的,到王家楼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在沙河村居住的,到沙河村委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如榆阳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村拥有房屋产权,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相应学校参加资格审核。 4.《榆林城区小学新生入学申请表》可在榆阳教育网下载,也可在适龄儿童就读幼儿园领取。 5.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6089002、6089008、6089009。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可在榆林城区小学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上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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