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榆林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科学编制乡村振兴示范镇项目建设规划,高标准推进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水平提升镇容镇貌,完善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加快产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和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通知》强调,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各有侧重,推动示范镇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精准引导示范镇特色化发展。坚持共同缔造理念,鼓励村民参与建设,打造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幸福家园。要落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镇抓实施工作机制;组建专班,实行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加强宣传,利用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宣传先进做法;严格考核,实施“月统计上报、季督导通报、半年观摩小结、年终考核排名”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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