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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关于治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通告发表时间:2023-11-30 16:49:37来源: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管科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治理“车窗抛物”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引导交通参与者杜绝“车窗抛物”违法行为,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榆林中心城区联合开展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窗外吐痰和抛洒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罐)、包装盒(袋)等废弃物。
二、整治措施
城管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视频监控抓拍、现场取证执法、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于公共停车场及道路内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曝光。
三、群众举报方式
鼓励市民利用手机、行车记录仪等摄像设备抓拍“车窗抛物”行为,抓拍的影像信息(小视频或图片)需能完整反映“车窗抛物”行为全过程,准确显示车辆牌号,并备注发生时间、抓拍地点。具体举报方式为通过“文明榆林公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上传影像信息(小视频或图片)。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拒绝“车窗抛物”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
本通告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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