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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致广大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家长的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3-09-19 15:08:42来源: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家长朋友们:

交通安全关乎孩子成长、家庭幸福、社会安定。新学期伊始,许多家长选择灵活机动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但据公安交管部门通报,部分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闯红灯、逆行、随意穿行、超员超速,且未按规定为自己和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潜藏较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为有效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我们非常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并请您履行好以下责任:

一、请购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使用拼装改装车。

二、摩托车、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须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摩托车驾驶人须持有相应驾驶证。

三、摩托车应靠右侧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非机动车道时靠右行驶。

四、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灯、不逆行、不连续变道、随意穿插。

五、拒绝酒后驾驶,保持安全车速,骑乘人员均应正确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

六、加强对孩子的引导教育,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不得搭载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醒教育孩子骑乘自行车也要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七、遵守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停放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避免造成学校路段交通拥堵。

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车辆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教育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各级学校“13530”安全教育模式,为学生、家长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交通安全一小步,社会文明一大步。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孩子从小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共创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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