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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消防出台10项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监督效能发表时间:2021-07-09 09:03:00来源: 榆林网6月22日,市消防救援支队紧盯“优化办理程序,强化简政放权”“改进监管模式,强化隐患整改”“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主体责任”“拓宽服务渠道,强化为民举措”4方面工作,制定出台10项措施(试行),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和监督执法效能。 优化办理程序方面,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公众聚集场所(不含公共娱乐场所)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单位(场所)申请进行,单位(场所)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或不办理。单位(场所)因产权、名称等变更申请换领相关许可证的,提交新营业执照及书面承诺后予以直接换发。对需要在行政审批前或定期确认单位(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对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改进监管模式方面,对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经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或积极配合整改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等。 放管结合工作中,建立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检查,通过公开承诺、跟踪监督、实效评估、信用惩戒等监管手段,促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高服务质量。 拓宽服务渠道、强化为民举措方面,单位(场所)拟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可向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提前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消防救援机构应在5日内进行上门服务。在受理窗口公示受理范围、办事流程、审批时限和监督方式,提供文书范本、纸质资料、电脑查询和现场咨询服务。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和举报投诉渠道,全面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救援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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