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第26批共14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供各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参考使用。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