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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2人获评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发表时间:2021-06-10 11:25:00来源: 榆林网6月8日上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京举行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授予153个集体“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57名同志“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我省8个集体、15名个人获得表彰。其中,我市市扶贫办副主任钟毓睿、绥德县扶贫办主任刘树雄两名同志荣获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受表彰个人将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钟毓睿,男,中国农工民主党成员,汉族,现任陕西省榆林市扶贫办副主任。参加扶贫工作20多年来,该同志走遍了全市184个乡镇(办),走访了2000多个村。牵头起草了《榆林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等20多个政策文件,参与起草了《陕西省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省级文件。积极指导县市区严格执行识别、退出标准,为全市48.63万人高质量脱贫发挥了重要作用。率先开展防返贫监测,推行“456”防返贫工作法,被原《中国扶贫》微信公众号刊登推广。他工作敬业奉献,作风务实勤快,为人随和低调,是全市扶贫系统的楷模标杆,2012年、2017年曾两次被中共榆林市委、榆林市人民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刘树雄,男,中共党员,汉族,现任绥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参加扶贫工作7年多来,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敢于啃硬,团结带领全县扶贫队伍,奋力攻坚克难,为如期实现6.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他长年没有休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发挥脱贫攻坚前沿指挥员和排头兵职责,坚持因地制宜前瞻谋划,主持制定了全县脱贫攻坚各类具体政策和方案细则,创立了县镇村三级脱贫成效研判剖析机制,向有脱贫任务的非贫困村派驻了扶贫工作队,集中优势资源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精准精细落实“贫困户+”长效带贫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三变改革”,做强县域特色产业,形成了“产学研销”一体化发展模式,曾多次受到市县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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