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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Ta改变了我” 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21-05-20 10:22:00来源: 榆林网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现几代中国人在共产党领导下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普通百姓的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抒发对党的忠诚和热爱,激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信心,“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从即日起面向全市开展“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我”说起,以小见大,进一步激发听党话、跟党走,热爱新时代、感恩新时代、奋进新时代,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二、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可以结合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疫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心使命、中国梦等重大主题,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党组织、我们所处的这个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我”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流畅,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适当,最多不超过3000字。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首发,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4.投稿者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电话、身份证号,有工作单位的,需注明单位、职务。作品可以配发相关图片。 三、征文时间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四、举办单位 征文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理论讲师团、“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共同组织。 五、投稿方式 可通过本人所在单位的“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供稿员利用供稿链路直接推送至“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也可以将作品直接发至邮箱:1044665183@qq.com。 六、作品刊登及应用 征文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市委理论讲师团、“学习强国”榆林学习平台组织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将优秀作品推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行展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联系人:何 雄 联系电话:3283161 李 星 联系电话:3260005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中共榆林市委理论讲师团 2021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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