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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1-03-25 14:02:00来源: 榆林网

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21年3月11日)

2021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开局之年,全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关于“三农”工作的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聚焦建设陕西现代农业先行区和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全国知名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两区一基地”目标,围绕“稳粮食保供给、强主导优特色、抓改革提动力、树新风善治理、美乡村共富裕”总体思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发展要素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林牧副渔总产值500亿元,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092万亩、总产保持在260万吨左右;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总产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城镇增速,达到8%左右。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重点监测收支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落实“456”监测帮扶举措,做到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分类帮扶,动态清零,守住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完善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做好政策、体制、机制有效衔接。

(三)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县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搭建用工信息平台,持续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就业。加大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支持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县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配合中央和省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驻军及武警部队开展定点帮扶,强化扬榆协作帮扶。

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米袋子”市县长负责制。坚守耕地保护红线,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加快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落地,建设高标准农田37.92万亩。开展撂荒耕地专项调查,统筹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复耕复种,分类有序推进撂荒地再利用。大力提高农业单产水平,实施玉米“倍增计划”示范推广10万亩,开展玉米增密度提单产行动60万亩。逐步增加粮食储备,“十四五”新增原粮储备5万吨。承接全省生猪北移战略,打造1-3个生猪养殖基地县,支持正大集团神木百万头生猪养殖全产业链建设项目,加快重庆农投在定边建厂投产,积极争取新希望、内蒙古新浩基农牧投资项目落地,支持本地企业增加产能,确保年底生猪存栏105万头。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和队伍建设。

(五)打好种业翻身仗。扎实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建立种质资源保护库。加强与国内外种业科研院所合作,组建马铃薯、玉米等商业化育种联合体,推进国家级玉米、马铃薯、小杂粮和省级瓜菜制种基地建设,开展航天育种和基因编辑育种等工作。建设综合引育中心,加快马铃薯、玉米、小杂粮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和筛选推广工作,建立适宜于榆林实际的主推品种建议名录。治理种子市场乱象、严把入口关。加大良种推广力度,实施谷子统繁统供40万亩,荞麦良种统供30万亩,高粱良种推广30万亩。建立市级种子检测中心,加强玉米转基因、南繁小区纯度种植鉴定、马铃薯种薯病毒检测等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加大湖羊纯繁选育力度,开展肉绵羊品种引进、选育和改良工作。加强陕北白绒山羊优质种羊培育,扩大良种群体规模。加强中蜂、八眉猪、佳米驴等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推广榆林治忠杂交谷子研究中心选育的“秦杂谷”系列品种,支持大地种业等本地种子企业开展新品种研发。

(六)推动四个百亿级产业提质增效。围绕标准化、规模化、智慧化和引领性,深入推进马铃薯、蔬菜、山地苹果、羊子四个百亿级产业提质增效。做精马铃薯产业。北部县重点建设优质菜用薯标准化生产基地30万亩,南部县建设高淀粉加工薯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万亩。引进北大荒、爱味客等深加工企业,依托明杰等本地龙头企业提升就地加工能力,确保总面积稳定在255万亩。制定马铃薯地方生产标准,建立产业联盟,搭建交易平台,探索开展马铃薯期货交易。全面展示马铃薯产业发展优势,举办好第23届中国马铃薯大会。做优大漠蔬菜。以榆阳、定边、靖边为重点,新建设施基地4万亩,强化装备配套,打响定边辣椒、靖边胡萝卜等全国知名单品,蔬菜面积达到60万亩、总产115万吨。适度增加山地苹果规模,加强产后整理,新建果品基地8万亩,总面积达到120万亩、总产65万吨。稳步推进羊子“双千万”工程,加快肉绵羊生产基地建设,新增湖羊基础母羊25万只;稳定白绒山羊养殖规模,提高标准化水平,推行种养结合家庭适度规模养殖。优化屠宰加工企业布局,支持榆阳、定边、神木百万只标准化屠宰生产线建设。

(七)加快特色产业转型升级。立足县域资源禀赋,集中力量发展“一县一业”,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思路,做精做细区域特色产业。支持小杂粮加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品牌打造,提升附加值,面积稳定在300万亩以上。优化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布局,制定黄芪、酸枣等地方标准,建立示范基地5万亩。加强红枣、大扁杏等经济林管理,稳定红枣面积,改造低产经济林5万亩,支持发展精深加工。新增稻渔综合种养1.2万亩,实施大水面生态养殖1.7万亩。统筹耕地资源,新增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10万亩,实施粮改饲30万亩。抓住全省肉牛奶牛产业北移契机,重点打造神木和榆阳肉牛、定边奶牛产业示范区,支持府谷海红果、横山大明绿豆、佳米驴、清涧黑毛土猪、吴堡蚕桑等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名特优种养殖示范基地。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示范,打造子洲老君殿、定边白泥井等产业强镇,争创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2个。

(八)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业,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对已认定的211家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采取淘汰和奖优的方式,提升完善园区功能。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新创建市级产业园24个,在高新区规划建设市级高新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1个。支持神木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产业融合示范区。打造米脂苹果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农村新业态,认定市级田园综合体3个、创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个。大力引进国内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农畜生产加工企业,加快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带动区域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支持定边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榆阳、神木等7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加快发展“两品一标”农产品,推广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快建立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新建24个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坚持一项产业主打一个品牌的原则,整合优化榆林马铃薯、山地苹果、羊子等产业品牌和子洲黄芪、米脂小米、横山羊肉等县域品牌,提升“榆林尚农”区域公共品牌,在大中城市开设品牌形象店,推进营销体系建设。

(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围绕做大做强乡村特色产业,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让农民从种养加销、仓储物流等环节受益获利,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搭建供需对接人员信息平台,开发公益岗位,支持企业和社区工厂稳岗拓岗,统筹在榆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发挥民营企业优势,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持续推进和根治欠薪工作,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推进“三变”改革向纵深发展,盘活利用闲置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加强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设施建设,开展电商进村综合示范,推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到村物流站点建设,畅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支持靖边农副产品集散交易中心建设。培育一批以订单农业、产销一体或者股权投资合作为主体的乡镇企业,加大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资金支持,加快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畅通产销冷链衔接。

(十一)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强化河、湖长制,持续推进主要河湖生态和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做好河湖划界工作,集中力量打好河湖“四乱”歼灭战。推进北部风沙草滩区矿井水综合利用,加强地下水超采区保护与治理,启动黄河粗泥沙拦沙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坡改梯6万亩。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2%以上。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塞上森林城”提质增效行动,稳步推进新一轮还林还草工程,抓好定边、靖边、横山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完成营造林及种草面积100万亩,改良退化草地10万亩,绿化村庄200个。

三、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二)加快推进村庄布局分类规划。贯彻落实好省上“乡村建设规划年”的工作要求,根据县域乡村空间、人口、产业、居住等形态,统筹布局、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布局。积极稳妥、分类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统筹规划编制,基本完成乡镇、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规划。加强村庄风貌引导,抓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

(十三)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巩固提升304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标杆村建设成果,落实全省“十县百镇千村”乡村振兴试点工程,选择人口集聚、交通便利、主导产业发展带动强的重点镇和中心村,新启动建设12个示范镇、100个示范村,积极争创省级示范镇、村。统筹推进产业发展、环境整治、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重塑文明乡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支持榆阳白舍牛滩、横山吴家沟、子洲张家渠、佳县峪口等创建集休闲农业、农旅融合、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美丽宜居乡村。

(十四)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加大改造提升力度,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快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强水源建设和水源地保护,对饮水安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加强乡村清洁能源体系建设,推进燃气下乡,在有条件集镇建设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加快乡村电网智能化建设,提高供电质量和保障能力。实施村庄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支持偏远乡村通信设施建设。

(十五)全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实施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项目,高度重视农村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村人口聚集点小规模学校建设。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将一定数量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下达到乡村学校。加快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县医院能力建设,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改(扩、迁)建设县域医疗卫生副中心,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深化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改革,持续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落实“两个允许”,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活力。

(十六)统筹推进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完善“政府、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农村留守人群关爱服务工作体系,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乡村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性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建设互助幸福院50个。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建设农村社区200个。

(十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坚持分区域、分类型、分重点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水平,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以集镇、中心村、保护区、名胜区为重点,实施布局优化、厕所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五化同步”,重点加强集市、学校、医院等公厕改造,加快推进重点集镇、中心村垃圾场和污水处理站建设并运行。围绕河川流域、交通主道等沿线村庄,开展改厕、改圈、改居、净水“三改一净”,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连片推进整治。对居住较分散、偏远村庄,开展“八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加快适宜本地的卫生厕所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鼓励户用卫生厕所进院入室,完成5.28万座卫生厕所建设任务。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建制村有效治理率达到90%。健全长效保洁制度,试点推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管护机制,深入推进宜居村庄和“五美庭院”建设。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建设宜居型示范农房。

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十八)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综合承载和服务能力,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县城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推动重点镇与县城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县城—重点镇—中心村—居民点”规划布局,深化拓展“百镇建设行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完善“人地钱”挂钩等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性住房供给,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壮大县域经济,培育支柱产业,支持县域内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发展,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加快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创业税费减免、担保贷款等政策,引导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厂、创意农业等业态,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后劲。

(十九)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机制,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推广农村改革榆阳“三条路径”,新推进“三变”改革行政村600个,主抓土地经营权入股示范村100个,改革覆盖率达到80%。深入推进组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落实乡镇属地责任,依法落实“一户一宅”,推进神木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2个县、24个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开展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村集体经济“破零”行动,借鉴吴堡整县“破零”经验,发展乡镇级集体经济12个,消除“空壳村”500个,推进国家试点府谷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年底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村达到90%。重点规范有收入村集体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科学谋划5万元以下薄弱村产业发展,加快5万元以上一般村产业融合升级。推进村级光伏产业全覆盖,发展风力发电等环保节能集体产业。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村财乡管中的应用,支持村集体承担财政项目,推广榆阳赵家峁乡村旅游、横山北庄土地入股现代农业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开展村集体年度审计和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县乡农经队伍建设。

(二十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推广“一户一田”,鼓励采取土地流转、托管等方式,大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纳入全国名录管理家庭农场2000个,规范提升示范社100个,打造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个、示范联合体3个。支持中化农业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榆阳补浪河乡农业生产托管全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南部试点突破、北部扩面提质”思路,实施托管30万亩次。创新开展供销社“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平台。

五、提升服务“三农”保障水平

(二十二)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和物质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市农科院基础性研究的重要作用,对接承担中央和省上科研项目,围绕科技服务短板开展重点攻关。统筹整合基层农技区域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等基层科技服务资源,完善运行机制,有效发挥“六站两中心一大院”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作用。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十百千”行动,组建10个市级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设立10名首席专家,打造100人以上的专家团队,抽调市级农口部门1000名农技人员开展“千人扶千村”行动,推动全市70%的农口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围绕黄河流域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创建目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开展“用水、保水、蓄水、拦水、引水”集成技术创新研究,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示范10万亩,建设千亩以上旱作农业技术示范区12个。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工程,重点完成织女渠、通惠渠节水改造项目,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379座。实施农机购置和深松整地作业补贴,加快推进丘陵沟壑区“宜机化”示范。大力普及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作业上的应用,力争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32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加强产后整理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体系建设,提升防控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建立绿色防控综合示范区2个、国家级绿色防控示范县1个。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加快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提升改造神木羊子、榆阳马铃薯、靖边蔬菜3个产业智慧农业示范点。

(二十三)强化农业农村人才保障。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充分激发乡村现有人才活力,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构建以现代农业培训中心等公益性机构为主体、多方资源和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完成高素质农民精准培育2000人。加强劳务输出的组织和管理,实施“米脂婆姨绥德汉”等劳务输出品牌计划,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突出实用技能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种养加”培训。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乡村工匠、农村电商、乡村治理人才和乡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建设一支政治、本领、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健全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担任科技特派员,鼓励社会精英等回乡返乡参与乡村建设。

(二十四)强化“三农”资金投入保障。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预算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解决“散、小”使用现象,保障重点项目的支出需要,重新制定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增强种粮直补精准性,提高种粮积极性。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1年达到20%,“十四五”末提高到50%以上。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和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激活用好市级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和农业担保公司,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在榆国有、民营和能源类企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构建村企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机具、种植和养殖设施抵押贷款业务,土地经营权质押抵押,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创新和完善政策性保险机制,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范围,开展羊子、红枣保险,马铃薯、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和苹果、设施蔬菜气象指数保险,完善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

(二十五)强化“三农”建设项目管理。用抓工业项目的理念谋划“三农”重点项目,对标中央和省上投资方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乡村建设等方面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库建设,精准筛选、科学论证、严格审核,建立高质量项目库。优化村庄项目审批程序,资金安排与项目库衔接配套,加强监督管控,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六)强化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责任,健全市县乡抓落实工作领导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良好机制和成功经验,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协同配合、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夯实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线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建立市县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抓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实施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

(二十七)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五大振兴”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强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职能,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夯实部门和县市区责任,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党委农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充实人员力量,完善机构运转,明确专人专班承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二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建立健全抓基层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机制,选优配强班子成员,拓宽村“两委”班子成员来源渠道,巩固提高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成果和质量。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力度发展优秀农村青年党员,激励关怀农村基层干部,提高工资补助待遇。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支持榆阳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区,推进省市两级试点示范工作。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0个。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持续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严厉打击违规修庙等非法宗教活动。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

(二十九)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深化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好道德模范、榆林好人等典型事迹,力争年底50%以上的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非遗与乡村特色旅游融合发展。建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三下乡”活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实施“村规民约”再造工程,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革除铺张浪费、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酗酒赌博、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持续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以“庆丰收·感党恩”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三十)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激励机制。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监测考核评价体系,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在乡村振兴一线培养考察、使用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色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农村改革、推进乡村高效能治理等内容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健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第三方评估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三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坚决纠正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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