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我市创新推出市委环保专项督查制度,在2020年对全市12个县市区实现督查全覆盖的基础上,2021年从2月下旬至3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2021年第一轮市委环保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未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榆林督察局督察反馈的相关工作推进缓慢、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各县市区城区燃煤“清零”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其他涉及环保督查事项的内容开展专项督查。
本次市委环保专项督查共分三个组,将围绕督查重点问题下沉到相关市级部门、县市区、乡镇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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