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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了!距离榆林市中小学放寒假还有......发表时间:2020-12-26 17:50:00来源: 榆林网榆林市教育局关于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确定了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至2021学年时间安排 1.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0年8月31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0年8月31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0年8月24日开学,2021年1月16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0年8月10日开学,2021年2月4日放假,全学期共26周。 2.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17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 (3)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1年3月1日开学,7月24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1年2月22日开学。 二、有关要求 各县区和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广大师生、家长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性,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不扎推、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时间安排,严格按照教学进度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不得随意超前、推后教学进度或随意增减课时,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可在下学期补齐,严禁赶超课时。 广大中小学校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各县区教体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参照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公、民办职教中心(职业中学)参照普通高中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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