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2月8日下午举行的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返岗返工返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具体的实施细则。
细则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全部返岗,其他工作人员分批分期返岗,必须保证机关单位正常运转;上级教育部门确定开学时间后,各级学校按照不同年级顺序分批返校,校外培训机构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除正常生产的企业外,全市各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在2月9日以后、2月20日以后、3月1日以后分三批按轻重缓急开(复)工复产,除中省重点项目外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3月15日前开(复)工;符合相关卫生防疫要求的各类涉及民生保供的经营场所,原则上可继续正常营业,各类商铺、门店、商业综合体、建材市场及其他经营场所暂不开放经营,由各县市区视疫情控制情况分批次分阶段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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